各部门:
为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滨牧医科﹝2009﹞39号文件《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见研究院网站—文件查阅—2009年公文),请各部门科研人员填报考核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科研工作量考核原则上以纳入研究院科研和财务管理的科研工作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技项目、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新兽药证书、授权专利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基地管理等。计算方式和计算办法2014年度和2013年度一样,具体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由科研人员本人填写《考核表》并报送科技处(203室,电话4385),考核表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2.凡本办法规定的成果、专利、新兽药证书等,在报送《考核表》时须提交证书PDF扫描件审核及存档,科技处已存档的无需重复报送。SCI文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3.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
本次统计结果作为科研人员年终考核的参考材料,请各部门及各科技人员给予高度重视。
科技处 汪洋 吕素芳
2015/2/25